據新華社電 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3日上午9時對劉漢、劉維等36人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一審公開宣判。
  判決被告人劉漢、劉維,均被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被告人唐先兵、張東華、田先偉、袁紹林、文香灼、張偉、曾建軍、黃謀、劉崗、曠小坪、鐘昌華、桓立柱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故意殺人罪、故意傷害罪等罪,分別被決定執行死刑、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一定數額罰金;被告人孫華君、繆軍、陳力銘、曾建、詹軍、李波、曠曉燕、鄭旭、仇德峰、李君國、肖永紅、孫長兵、王萬洪、閔傑、車大勇、王雷、劉光輝、劉小平、劉淼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故意殺人罪、故意傷害罪等罪,分別被決定執行或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其中部分被告人並處一定數額罰金或沒收個人部分財產;被告人劉學軍、劉忠偉、呂斌犯包庇、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受賄罪,分別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、十三年、十一年,並處沒收違法所得;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、票據承兌、金融票證罪,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。共判處5人死刑、5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,4人無期徒刑,22人有期徒刑。
 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劉漢、劉維伙同他人網羅多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,該組織人數眾多,有明確的組織者、領導者,骨幹成員基本固定;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,具有很強的經濟實力,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;以暴力、威脅或其他手段,有組織地多次進行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、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惡,欺壓、殘害群眾;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和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包庇、縱容,稱霸一方,在當地形成重大影響,並對廣漢市的賭博游戲機行業形成非法控制,嚴重破壞了上述地區的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,該組織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。被告人劉漢、劉維等均犯數罪,應予並罰。其他被告人依各自的犯罪事實,分別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,故意殺人罪,故意傷害罪,非法拘禁罪,非法買賣槍支罪,非法持有槍支、彈葯罪,非法經營罪,敲詐勒索罪,故意毀壞財物罪,妨害公務罪,尋釁滋事罪等罪。
 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中,對公訴機關的部分指控依法不予認定、不予採納或予以糾正。
  庭審現場
  面對故意殺人指控“不知道”、“與我無關”掛嘴邊
  據新華社電 2014年3月31日清晨,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兩側站滿了圍觀的人群,多輛押解車輛魚貫駛入。第一審判庭旁聽席上,人們靜靜地等待著……
  8時31分,審判長繩萬勛敲響法槌,宣佈開庭。10名被告人進入法庭。走在最前面的劉漢身穿深褐色外套,眼神有些落寞迷離,向旁聽席環望了片刻,隨後又低下頭,在法警押解下進入被告席。
  指控: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7人死亡
  公訴人指控,自1997年起,劉漢、孫某某在四川省綿陽市註冊成立四川漢龍(集團)有限公司(簡稱“漢龍集團”),以漢龍集團等為依托,伙同劉維網羅了唐先兵、仇德峰、劉小平、繆軍等人,逐步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。
  按照劉漢在組織中提出的“為公司利益要敢打、敢沖;打架要打贏”等規約,被告人唐先兵於1998年8月13日在綿陽市凱旋酒廊持刀將熊偉捅死。
  劉維因爭奪勢力範圍與被害人周政發生衝突,指使曾建軍邀約曾建、張偉、閔傑、李君國共謀殺掉周政。1998年8月18日,在廣漢市一夜宵攤門前,曾建、張偉將周政當場槍殺。
  1999年初,孫某某聽說被害人王永成(綽號“大叫花”)揚言要炸漢龍集團保齡球館,告知劉漢,劉漢指使孫某某找人將王永成“做掉”。孫某某將劉漢指示告訴孫華君和繆軍,二人通知唐先兵、劉崗、李波、車大勇實施。後唐先兵等槍殺王永成。
  被害人陳富偉與劉漢、劉維有矛盾。劉維授意文香灼、曠小坪把陳富偉“做了”。二人安排袁紹林、張東華具體實施。2009年1月10日,陳富偉等三人在喝茶時,被張東華等人當場槍殺。
  ……
  起訴書指控,自1993年以來,該組織實施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5起,致7人死亡、2人受傷;實施非法拘禁一起,致1人死亡。其中劉漢、孫某某指揮、組織、策划了故意殺害王永成和史俊泉(犯罪中止)等犯罪行為;劉維直接組織、指揮了殺害周政、陳富偉等人。
  否認:“沒聽說”、“不認識”、“與我無關”
  劉漢否認指控。“這人我不認識”“這件事我不知道”“這是其他人乾的,後來才有人告訴我”“這都與我無關”……這些否認指控的話,被劉漢經常掛在嘴邊。
  對熊偉被害案,他表示“從來沒有聽說過,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殺別人”;對周政被害案,他表示“和我無關,事前不知道這個事,事後也不知道這個事”;對於陳富偉等3人被害案,他表示“我根本不知道這個事,我是在事情發生以後在報紙上看到過,我懷疑是劉維乾的,我詢問過劉維,他否認了。”
  這與此前多數被告人的陳述不符,甚至相互矛盾。旁聽席上傳來一陣低語聲。
  在劉維等7人案庭審中,劉維曾否認大部分指控內容,反覆表示他與其他30多名被告很多都不認識,或認識但無法指揮他們,不可能存在組織“黑社會”的情況。此外,劉維及其辯護人還對部分證據的合法性、真實性表示質疑,向法庭提出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。
  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大特征
  1 組織特征
  人數眾多,組織領導者明確,骨幹成員固定;分工明確,層級明確;具有不成文的規約和紀律。
  劉漢曾被人用槍頂頭 保鏢不敢拔槍被開除
  被告人稱,為公司利益打架,有功的獎勵、提拔重用
  公訴人指出,該組織內部分工明確,劉漢負責決策和指揮整個組織的運轉,孫某某負責執行劉漢指示以及漢龍集團日常經營管理,劉小平負責漢龍集團財務管理,通過漢龍集團及其關聯企業的經營活動聚斂錢財;劉維主要負責領導曾建軍、陳力銘、文香灼等人充當打手或保鏢,為該組織排擠打擊對手。
  公訴人當庭宣讀被告人繆軍的供述稱:“劉漢是老大,公司員工要為公司的事敢打敢殺,出了事由公司出面搞定。人在外面躲藏,公司給發工資、費用。”
  另案被告人田偉出庭接受調查,證明孫某某和劉漢都說過“要敢打、敢沖,打架必須打贏,出了事公司會負責”的話。多名被告人的多份供述顯示,為公司利益打架公司會管,有功的獎勵、提拔重用,但當劉漢被史俊泉用槍頂著頭威脅時,保鏢張某某因不敢拔槍,不久劉漢授意將其開除。新華社
  2 行為特征
  使 用槍支刀具,採用暴力、威脅等手段,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。
  指揮殺人 面對證言 劉漢多次語塞
  劉漢被帶出庭,手下孫某某轉頭看了一眼,低頭抹去淚水
  孫某某出庭作證,稱劉漢指示找人把王永成做掉。孫某某指明瞭劉漢下達“做掉”指示的具體時間、地點。他還證實,事發後,在劉漢授意下,他安排實施殺人的被告人孫華君、唐先兵、繆軍等人去深圳躲藏,並給予這些人獎勵。
  孫某某當庭回憶的一些細節也與其他證言、證據相印證。例如,繆軍在躲藏期間碰見劉漢,劉漢擁抱了繆軍,囑咐他“註意安全”。孫某某說,劉漢的這個舉動令他印象比較深,“劉漢從來沒有擁抱過誰。那種動作,我感覺對‘漢哥’來說,比給幾十萬元更隆重。比如我們做生意賺了10個億,他也沒擁抱過我。”
  此前,劉漢及辯護人一直辯稱,該案是孫某某指使他人所為,與劉漢無關。
  面對孫某某的證言,劉漢多次語塞,手中拿著一大沓兒提問材料卻不知從何問起,只好深深嘆氣。出人意料的是,此時孫某某突然安慰劉漢:“漢哥,我覺得(你要)選擇面對。”
  劉漢默然不語。這是兩人在庭上的最後一句話。劉漢被帶出法庭的那一刻,還在庭上的孫某某轉過頭,看了一眼劉漢,低頭抹去奪眶而出的淚水。或許,這是跟隨了劉漢17年的他,看到“漢哥”的最後一眼。新華社
  3 經濟特征
  通過多種非法手段形成強大經濟實力;組織所獲經濟利益部分用於支持該組織活動,以黑護商、以商養黑。
  出錢讓犯罪保鏢在監獄舒服點
  利用壟斷所獲利益,為成員提供逃跑經費等
  起訴書指控:從1993年開始,劉漢、劉維、孫某某等人先後在四川省廣漢市、成都市、什邡市、綿陽市等地實施開設賭場、敲詐勒索、串通投標、騙取貸款等行為。
  公訴人當庭出示了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書、大量證人證言,以證明漢龍集團及其關聯企業,向金融機構騙取貸款、票據承兌、信用證等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8.3493億元、美元1.4億元;出示被告人供述、證人證言,證明劉維壟斷當地賭博游戲機廳、河道採砂權,獲利400餘萬元,通過暴力行為壟斷廣漢市賭博游戲廳獲利數千萬元。
  多組證據證明該組織利用所獲利益,為組織成員提供逃跑經費、給予經濟補償、發放工資獎金、償還賭債、購買住房和租房等,強化控制和維繫組織生存發展。
  檢方指控,2002年5月,被告人桓立柱與仇德峰等在成都“卡卡都”俱樂部將尚東泉殺死。劉漢派人疏通關係,桓立柱、王宏偉在被關押36天后釋放,仇德峰被判4年。
  漢龍集團副總裁劉某證言稱,“卡卡都案發後,公司沒有開除他們,一直在給他們發工資。”證人張某證言稱,“仇德峰服刑後,我按集團領導的安排去給他送過錢和生活物資。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劉漢的保鏢。集團負責出生活費,讓他在監獄里過得舒服點。”新華社
  4 危害性特征
  採用暴力威脅手段,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,影響當地經濟秩序;賄賂拉攏國家工作人員,形成保護傘。
  壟斷採砂 威脅競拍人退出競拍
  “舉一次牌挨一刀,舉兩次牌挨一槍”
  起訴書指控:該組織通過打壓競爭對手,壟斷廣漢市賭博游戲機廳等地下賭場;插手什邡市採砂行業,破壞採砂權的公平交易環境;在四川省廣漢、綿陽、什邡等一定區域和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。
  2005年底,從事砂石經營的黃某欲競拍什邡市馬井鎮金橋村河段採砂權,通過劉漢給劉維打招呼幫忙。後劉維安排手下要求其他人退出競拍。全場僅黃某一次舉牌即以280萬元的價格成交。
  鞏某某證言證明,其參加競拍並繳納60萬元保證金後,劉維手下要求其退出競拍。“他們揚言,舉一次牌挨一刀,舉兩次牌挨一槍!”“劉家的勢力太大了,我要是不退出,命都沒有了。”
  此外,檢方指控並出示證據,證實劉維通過發紅包,出資購車,多次給予現金、皮衣和手錶等方式拉攏、腐蝕劉學軍(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)、劉忠偉(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)和呂斌(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原處長)的犯罪事實。 新華社  (原標題: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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